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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正确输入手机号方便联系你发表于 2019-10-05 09:43 查看 4547 回复 1
9月3日凌晨5点50左右,贵阳市松花南路花果园半山小镇W2区7栋3单元一处钢结构连廊发生垮塌。
近年来,发生多起因锚栓失效,造成连廊坍塌的案例,其中锚栓的设计锚固仅按构造、施工不规范是坍塌主因,下面用数据分析某连廊坍塌案例。
该工程位于某市人流密集的商业街区,主楼为框架钢筋混凝土结构五层商业建筑,设计在环形内街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上采用化学锚栓的方式挑出钢结构连廊,挑出宽度为 2 600 mm,连廊高度为 4 120 mm,钢梁根部高度为 450 mm,端部高度为 300 mm。框架梁柱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 25,框架梁柱与钢梁的连接方式设计为 4 M 24、4 M 22、4 M 20、6 M 16、8 M 16 不等,均采用化学锚栓,化学锚栓设计钻孔深度为 15 d,连廊设计为 100 mm 厚混凝土面层。
1)GB 50376-2013《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第 15.2.6 条规定,承重结构植筋的锚固深度必须经过设计计算确定;不得按短期拉拔试验值或厂商技术手册的推荐值采用。设计文件未提供钢筋锚固拉拔力设计值,设计文件给出的化学锚栓锚入深度 15 d 严重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2)部分钢梁与混凝土柱的连接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3)化学锚栓的锚入深度严重不符合设计要求,且未清除抹灰层。
4)钢结构连廊面层超过设计厚度,使得钢结构连廊的实际恒载大大超过设计计算值。
5)依据 GB 50205-2001《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8.2.2 及附录 C.0.1 条规定,当截面高度小于 500 mm 时,焊接 H 型钢截面高度的允许偏差为 ± 2.0 mm,实测的 H 型钢梁根部截面高度为 440 mm,实际误差达到了 ± 10 mm,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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