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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正确输入手机号方便联系你新人帖 发表于 2019-09-25 11:45 查看 5569 回复 2
老的房屋使用功能发生改变,还有局部扩建,平面布局调整,改造前房屋的抗震鉴定满足要求,请问后续的加固设计抗震这块还要不要考虑?或者说只进行承载力加固,抗震这块不需加固?请各位大侠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根据《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1.0.3 现有建筑抗震加固前,应依据其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后续使用年限和结构类型,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的相应规定进行抗震鉴定。
1.0.4 现有建筑抗震加固时,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及相应的抗震措施和抗震验算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1.0.3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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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1.0.3条,丙类,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并进行抗震验算,这里的“核查其抗震措施并进行抗震验算”是按照哪个规范标准核查?是《建筑抗震鉴定标准》还是《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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