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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正确输入手机号方便联系你发表于 2018-12-26 14:42 查看 2152 回复 1
《中山市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办法》将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事前备案管理改为事后诚信管理,我市将建立房屋安全鉴定市场诚信管理体系,降低市场准入条件,加强行业自律。
市住建局于2014年10月就制定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办法》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鉴定行业的从业规范等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同时以“登记管理”和“信用管理”为重要立足点,先后开展制度建设、信用管理、专项督查等一系列监管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鉴定单位的诚信管理具体要求,建立并公布纳入诚信管理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单。另外,《办法》设立业务情况报表并按月上报,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监管。
《办法》对房屋安全鉴定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诚信管理,不设准入门槛,只要求必备的经营场所、技术人员、检测能力、结构复核能力。
根据《办法》,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将建立诚信档案,通过诚信平台录入以下诚信信息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我市开展日常房屋鉴定工作办公场所、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必要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能力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必要的专业技术设备以及相应的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制度、责任制度、质量保证体系。
《办法》明确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程序,首先是受理申请,其次是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第三步是现场查勘、取样、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第四步是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第五步为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最后是出具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