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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8 15:33 查看 2959 回复 4
说详细点,50年前自己将自己购买的房子(在农村)拆了,之后,该宅基地成了某一户人家的院子,村里后来也重新对实际使用者的使用土地进行了丈量确认,那么现在我还能要求我对那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吗?
请专业人士解答!
根据《土地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如果50年前你在农村将自己购买的房子拆了,没有重新再盖,宅基地就自然收归村集体,然后重新由村集体进行分配。
如果现在该宅基地村集体没有重新分配,你可以主张你的宅基地使用权。
重新分配后二十年,期间你没有提出诉讼,你将散失了胜诉权,现在再起诉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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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归村上集体所有吧
所以建个养鸡房,也要把它占了再说!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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